甲醇
其一,規模用量有限。雖然目前全國已建成投運的甲醇燃料生產中心產能達到1000萬噸,然而從國內燃料的消耗量來看,這個規模還很小。甲醇汽車試點已經由“兩省一市”擴大到“四省一市”,但高比例(M85~M100)燃料的車型公告內,甲醇汽車數量依然較少,甲醇燃料使用范圍極其有限。目前,經過甲醇化改造的在用車總量已達16萬輛之多,數量雖眾,但至今沒有名分。
其二,產業鏈還沒有形成技術聯動。從大產業鏈的角度來看,燃料技術的發展本應與甲醇汽車技術的發展相輔相成、相互促進,但現實情況卻是,我國甲醇燃料技術比較成熟,但甲醇汽車相關技術和產品相對滯后。甲醇燃料的特性和汽車應用技術還沒有實現聯動。
其三,政策管理與產業發展脫節。在甲醇燃料發展的幾十年中,國家曾先后出臺多項產業政策,但至今還缺乏產業定位政策,甲醇燃料沒有國家統一的標準和技術規范,政策管理與產業發展嚴重脫節。比如,對甲醇汽油至今仍征收消費稅,與同屬替代產品的燃料乙醇所享有的政策待遇存在巨大差異,若同按單價6.05元/升計算,甲醇汽油中甲醇部分的流轉環節稅負占44.46%,乙醇汽油中乙醇部分的流轉環節稅負僅占1.82%。由于油價下跌、消費稅上調,甲醇汽油的經濟優勢受到嚴重沖擊。
其四,終端建設滯后。醇醚燃料行業有“得終端者得市場,終端通則一通百通”的說法。甲醇燃料及甲醇汽車產業鏈大,但加注站終端建設緩慢。這個問題若解決不好,推廣上規模就是一句空話。目前,甲醇燃料企業已將終端作為重中之重,與中石油、中石化等能源巨頭展開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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